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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小编 日期:2020-04-17 点击次数:3008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科〔2017〕23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建节〔2018〕30号)要求、以及国家和我自治区绿色建筑有关评价标准的规定,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完成了2020年第四批二、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评价工作,青秀区好景花园幼儿园项目等22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现予公布。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2020年第四批二、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