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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 21:15:47  星期四

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的公示

来源:小编 日期:2019-01-30 点击次数:3823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县、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建科〔2018〕20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建规范〔2018〕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建规范〔2018〕5号),在有关单位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现将拟认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未含第一批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公示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批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公示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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